top of page
動物園成立與否
圈養傷害難定義
記者:吳佳宸、林湘潔
Animal Rights
Scroll Down
中國遼寧動物園一名管理員打死一隻野獾,隨後工作人員將牠綁繩拖走。園方稱野獾沒有被記錄在《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》中,為非保護動物,難道非保護動物就可以如此對待嗎?難道不是因為圈養方式出了問題?
在是否該建立動物園來圈養動物這個議題上,呂光洋支持動物園的圈養方式,他指出,雖然動物園的設立剝奪了動物的自由,但使牠們在醫療上得到保障,使動物生病時能及時接受治療,痊癒機率較高。他認為,動物園已經脫離傳統的運轉模式,它不僅提供人類學習娛樂,更扮演著生態庇護所的角色。
萬宸禎認為,動物園普遍只是為了展示和表演,其圈養方式剝奪了動物的權益和自由,因為野生動物不像狗或貓可以輕易被馴化,許多野生動物不宜被人類飼養,更不可能與人類建立互相陪伴的關係。不過台北市立動物園在動物圈養方面算是做得很好,它擁有豐富的資源、人力多、經費足,甚至引進熊貓、無尾熊等明星物種,但它仍有進步空間,應該呼籲民眾關心動物的生存現狀及處境,而不是僅僅到動物園去觀賞牠們。
李朝全則指出,動物園圈養極具爭議,以動物的角度,動物園絕對不需要存在,但以人類的角度來說動物園必須存在,因為沒有動物園就無法進行教育及研究。動物園未來如何發展,關鍵在於人類的社會道德觀念,是否樂於和保育配合。
(製圖:吳佳宸 資料來源:維基百科)
bottom of page